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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十二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5:4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图为会场。
   本站讯   12月25日下午,州政协十二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州政协五楼会议室召开。

州政协副主席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政协十二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专兼职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马绍明传达全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交流会会议精神、民族和宗教委主任张金海代表专委会所作的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17年工作报告和介绍制定《政协文山州委员会第十二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的过程、内容,并针对民族和宗教委2017年工作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政协文山州委员会第十二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与会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今后民族和宗教委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应该完善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达成了共识。

最后,李军在认真听取各位与会委员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2017年州政协民族和宗教委以及全体委员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对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学好、领会好,用于指导我们的工作;二是要积极履行职责。既要按照政协的职能,做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工作,又要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积极撰写提案、社情民意反映,推动我州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的解决,同时各位委员要正确处理好履行委员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共同为我州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出自己的贡献;三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的综合能力。政协委员是荣誉也是责任,各位委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开展履职工作。同时,州政协民族和宗教委驻会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非驻会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履职提供便利,做好服务。(马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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