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门户网站
 
 首 页  政协概况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会议活动  委员风采  文史天地  党派团体  党史教育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首 页>>民主监督>>专项监督>>正文

李顺福对清水江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督察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6: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站讯  近日,州政协副主席李顺福带领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州农业局领导深入砚山、丘北、广南县对清水江流域砚山县段、丘北县段和广南县段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分别进行督察。

李顺福一行在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陪同下,首先深入清水江流域各段,对水资源保护、河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进行全面了解。就三县建立河长制机构、体系、分级责任、工作机制和专项经费落实等事项进行了实地督促检查。并分别与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分析了河长制启动以来,县、乡、村三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后,李顺福一行与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在充分肯定三县前期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李顺福就推进下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三县要迅速建立健全机构,落实经费,与州同步出台县级行动计划、乡(镇)级工作方案、“五项”配套制度,周密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与全省、全州一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要尽快组织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河长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情况明、措施实、心有数、抓得准、见成效。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河湖的保护和治理中来,形成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夯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基础,凝聚全社会力量抓好河长制工作。四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公示牌制,落实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等具体工作以及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适时对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  (钟强)

 

上一条:刘锦超到挂钩点督导扶贫攻坚工作 下一条:李顺福深入有关县(市)对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进行督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