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务委员:
为充分发挥州政协常务委员履职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政协文山州委员会常务委员述职办法(试行)》的要求,常务委员每年应向常务委员会提交本人年度履职报告。
履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以及州政协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参加州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所属专委会议、重要活动的情况。
三、提交政协提案、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
四、参加专题调研视察以及撰写调研视察报告的情况。
五、撰写发表政协理论文章、提供文史资料等情况。
六、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情况。
七、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情况。
八、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九、履行政协职能的其他情况。
履职报告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在2000字左右,须于2019年1月5日前同州政协常委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一并通过邮件提交到州政协委员联络和港澳台侨外事委(qq邮箱:88283700@qq.com)。
附件:文山州政协常委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请在州政协网站下载)
政协文山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